社会开始对房屋日益关注,目前,我国的房屋鉴定工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根河房屋质量检测鉴定如何办理: 1、法律规范性房屋鉴定机构在我国具有法定地位。在2004年7月20日颁布的《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规定>的决定》修正)中明确规定: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鉴定专用章”。同时,一些省市地区依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房屋鉴定工作制定了一些更为具体的法规,对法制体系的完善和保障生命财产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根河房屋质量检测鉴定如何办理。
2、社会公益性由于房屋鉴定的对象多涉及学校及公共设施用房、年代久远的老城区危旧房以及经历灾害的房屋等范围,事关我国社会社会的建设以及国计民生、公共等问题。针对这种民情,各省市对于房屋鉴定的收费仍然采取非营利的事业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当然,也正是因为这种公益性,使得鉴定工作避免了许多利益因素的,保证了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和**性。
根河房屋质量检测鉴定如何办理
⒈鉴定程序⑴建筑物现状调查、勘测,包括结构平、 立面布置、裂缝、结构侧向位移、相关构造以及使用功能等。⑵采用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采用回弹法检测砖抗压强度。⑶根据检测数据,对结构构件进行承载能力验算、分析,结合现状调查、勘测结果,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评级。⒊抗震设防类别、设防标准以及抗震鉴定方法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建筑工程分为特殊设防类(简称甲类)、重点设防类(简称乙类)、标准设防类(简称丙类)和适度设防类(简称丁类) 等四个抗震设防类别。本工程现主要作为养老院,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 223-2008)的相关规定,本次鉴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划为重点设防类。重点设防类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现本工程所在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抗震鉴定分两级进行,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A 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后续使用年限40 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B 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后续使用年限50 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本工程按89系列规范设计建造,后续使用年限按40年考虑,属B类建筑,应检查其抗震措施和现有抗震承载力再作出判断。对于多层砌体学校建筑的墙体砌筑砂浆强度小于1.0MPa、抗震能力较低、加固量涉及所有的墙体、抗震加固成本大于新建工程的70%、由于砂浆强度太低加固效果很难实现、对于8度异类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也很难满足等问题,应该对这些建筑进行拆除重建。